普通朋友我和季霆鋒算是青梅竹馬。從小兩家是世交,我們也是父母眼中默認(rèn)的一對。
甚至季霆鋒的媽媽在我18歲那年,就來和父母提親,說是先定親。怕我這個準(zhǔn)兒媳跑了。
沒成想,一語成讖。我在大學(xué)的時候,遇見了宋時。那時的宋時,孤冷清傲,家境貧寒。
但我就是喜歡,于是回家哭著鬧著取消了我和季霆鋒的訂親。爸媽都拒絕我的無理取鬧,
是季霆鋒游走在兩家父母中間,取消了婚禮。說是他不夠優(yōu)秀,沒有讓我喜歡上他。
我有權(quán)選擇自己喜歡的人。后來他一直以鄰家哥哥的身份默默陪在我身邊,
直到我和宋時在一起。他選擇了出國深造,一走就是3年。由于公司臨時要更換舞團人員,
我們第二天就回國了。季霆鋒說要重新為我舉辦一個盛大的婚禮。被我拒絕了,
至少目前我還沒有那個精力。我和季霆鋒說好先不聲張,